事實經過:
最近公司搬家,因為新地方空間有限
老闆(在公司群組):公司內一些老舊家具需要的人可以搬走
看到這些想起朋友剛好需要,就直接去搬了
隔幾天,老闆突然問東西哪去了?
說他有答應社福人員要贈送給機構,現在卻找不到...
告知了之後他又說道:我這樣的行為(轉送給朋友)涉及業務侵佔
問題:
這種行為確實違法嗎?
告(業務)侵佔能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PS.朋友怕牽連到我,已經都把東西還回去了,想順道藉這個機會學些經驗
歡迎各位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