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在百貨公司裡的美容spa區受傷

作者: xnovia (娃仔)   2017-10-24 04:12:14
事實經過:
時:2017.8月底 傍晚 (可能進訴訟所以不能講太白)
人:我(當事者)/美容公司主管/美容師/百貨樓管/百貨護理人員
事:美容公司裡的淋浴間玻璃門垮下來,被玻璃砸到頭,
手腳指有割傷。
經三間地區醫院急診+神經內科醫生診治,判斷有腦震盪症候群,
需半年到一年追蹤治療,目前靠吃安眠藥和頭痛藥鎮定。
地:百貨公司十樓美容專櫃樓面
物:淋浴間前後開式玻璃門
過程:
第一時間我嚇呆且驚恐身上都是碎玻璃,浴袍和紙拖鞋上全是玻璃
百貨公司護理人員有進到美容公司內幫我檢查傷勢,並清除我身上的玻璃
美容公司和百貨樓管站在我旁邊察看,第一時間內沒有報警(失策一),
然後他們的美容師開始清理沐浴間的碎玻璃(我聽到他們在掃玻璃的聲音),
(失策二:我嚇傻沒有想到拿手機拍照,私人物品鎖在置物櫃)
以至於沒有直接的影像/照片可以當做提告的證據,只有醫師診斷證明書,
和百貨公司樓管/護理人員知道此事,
中間曾經在議員服務處有一次調解,
但對方律師聲稱他們也不知道門是怎麼垮的來模糊焦點,
我告訴對方律師可以調CCTV來直接看,(證明不是我惡意搞出來的事)
結果對方說淋浴間為顧及客人隱私沒有裝,律師一直以言語給心理壓力,
還要求我去調醫院「病歷報告」當做依據,說上法院法官也是要看云云。
然後只願意以6~8萬一次賠償,和我的索賠金額差距近十萬,
而且協調當天我一度被氣到很不舒服,頭本來就痛連胃痛都來。
問題:
現在要傾向提告刑事業務意外過失傷害附民事,這樣可行嗎?
雖然時間冗長,至少可以觀察我是否留有後遺症(如偏頭痛),
不想因為根本不是我的問題就白白擔身體上的風險
還有美容公司沒有注意門有問題,這樣沒有消防安全管理的疏失嗎?
我可以檢舉嗎? 應該透過什麼管道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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