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後車撞前車

作者: sln5112 (Kousan)   2017-11-26 21:51:44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09/2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有受傷,對方傷算是輕微擦傷,當下自己雖然四肢挫傷,但還可以走動,
所以沒有搭上救護車,我驗傷是車禍隔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也有做筆錄,因為對方機車從後方擦撞過來,滑行至前方約十公尺處對方有
移動我方直接被撞倒在地被機車壓住,所以自己把機車搬開,放置原地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只有保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為直行車,我方慢騎在省道的慢車道上,突然被對方後方來車擦撞直接倒地,對方
滑行前方約十公尺才停下,做筆錄過程對方自認觀看GPS沒注意前況才會發生
六、問題:
https://i.imgur.com/yktwZKO.jpg
小弟已經有拿到車禍初判表,上面是寫明對方超速60(限速40)且未保持車距未做
好防衛性駕駛,而自己是寫明自認超速50
(限速40因為小弟當下被撞也腦袋一片空白做筆錄就直接反應)
想問各位這樣小弟還要去分責任比例嗎?
因為已經有和對方私下面談兩次,但對方一直愛理不理且一直說自己是原住民沒錢
小弟也想說直接要求自己所支出的費用就好約一萬五就好
(薪資損失和醫藥費和公車捷運交通費修車費)
但對方擺明就是拿不出來,還有請一位保險專員來談
(不是對方的保險專員,只是認識來幫忙)
專員一直嗆明就是拿不出來,要調解就來調解要告就來告
還和對方保證要他安心委任他當代理人
想問各位,小弟可以直接找車禍承辦警局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
不要經過鄉鎮調解委員會行嗎?因為對方的態度讓我非常感冒,
而且是我方一直在讓步,如果時到開庭法官詢問和解,小弟可以堅持不要嗎
只打刑事附帶民事之訴就好,可以嗎?
因為對方有受點皮肉傷會反咬,怕初判表上面超速也會讓小弟被迫和對方和解
(因為對方真的讓我感冒到我錢寧可不要,我也要對方背前科坐牢)
因為小弟是第一次發生車禍,雖然有爬文旦還是看不太懂
謝謝各位耐心觀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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