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 我於五個月前於某醫美診所做手術
術後疤痕與醫師術前敘述的傷口大很多 且收費昂貴 覺得不合理
之後在批踢踢某版分享了我手術的心得以及傷口照片(傷口很多人都說很嚴重)
也有寄信給消保官 只是診所完全沒處理
po文後隔天立馬收到診所電話要求我刪除文章
我大約1星期後才刪除 後來有收到存證信函
上面說我犯了刑法313條妨害信用罪、加重誹謗罪
前天接到警察局電話 請我去做筆錄
今天就收到刑事傳票了
案由為妨害名譽
問題: 01.請問經驗分享構成妨害名譽嗎?
02.這算是消費糾紛或是醫療糾紛嗎?
03.因分享文章內都有傷口照片(還蠻嚴重的),目前我知道對方拿我手術簽名
同意書當作證據,我還要提出什麼證據才能洗刷我的冤屈呢?
04.我原本想求償的卻變成被告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