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請教有關車禍賠償

作者: speakd (要下暗棋請找我^^)   2018-03-31 04:37:38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年 12月2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左手左腳多處挫傷與瘀傷, 左腳踝扭傷, 有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
對方沒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剛好交警在, 交警看到就直接過來處理. 我去醫院急診後, 警察有做筆錄.
現場沒有被破壞, 僅有我的摩陀車原地扶起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騎機車經過一個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有紅綠燈且當時對我來說是綠燈.
對方開轎車紅燈右轉衝出, 我沒超速, 但是那個十字路口有點斜角,
又有房子擋住視線, 所以我看到對方衝出來的時候,
我的車頭已經快撞到對方車尾了, 我緊急煞車後並沒有撞到對方,
而我也因為緊急煞車而機車打滑, 左手左膝著地造成挫傷瘀傷和扭傷,
且我的機車多處破損.
對方發現我打滑了才把轎車停下來, 所以轎車停的地方在我打滑處前方大約兩公尺,
我看到對方下車了,
我就生氣的問他:"為什麼要紅燈右轉?" ,
他居然還大言不慚的說:"我沒有紅燈右轉, 我只是稍微把車子探頭出來"
(我心裡想: "如果只是你轎車探出頭來, 我會差點撞到你的車尾?
如果你沒紅燈右轉, 為什麼你的轎車現在會跟我同方向?")
當下該路口對街剛好有交警在, 交警就直接過來維持現場,
對方居然跟我和交警說:"我現在正要載一個外國客人到市區的飯店,
可以等我把客人送到飯點後再過來處理嗎?"
當我正要說出: "不行, 你是想破壞現場嗎?"
交警就對對方說: "不行, 有人受傷就是刑案現場, 難道你想破壞刑案現場嗎?"
交警幫我叫救護車後, 我在急診室做了初步的消毒與包紮後,
交警和對方也在急診室外頭了, 交警對我和對方做了簡單筆錄後,
就把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分別給我和對方, 就各自回家了.
就我所知, 交警有開對方紅燈右轉的罰單, 並且把對方行車記錄器的SD卡扣走.
而我則是沒有收到任何一張罰單, 連超速都沒有.
我本來就對對方魯莽的紅燈右轉非常不爽了,
再加上他一開始否認紅燈右轉且想破壞現場,
我覺得他是個狡猾的人, 所以我打算要告他.
但家人則認為說能和解就和解, 不要打官司最好, 打官司很花時間.
因為前幾個月較忙, 所以這幾天才開始要跟對方談和解的事.
我列了一張表, 上面有各項的金額還有各項相關的收據與照片.
醫療費(有收據) + 褲子鞋襪破損 + 機車修理費(有車行估價單) = 9570 N.T.
精神賠償 = 20430 N.T.
總共加起來我希望對方可以以三萬元跟我和解.
但對方只想以總共一萬五千元和解.
我認為我要求的金額並不過分, 今天如果我告他傷害, 他付出的錢一定比三萬
還要多. 而且如果對方有什麼困難或是很誠心的認錯,我覺得金額要再談都可以.
但是對方居然認為我也有錯,
對方認為我 "車速與煞車沒控制好, 是事故一大因素之一."
讓我原本快消的火氣又重燃.
如果我車速有問題, 怎麼我沒被警察開超速的單?
如果我煞車沒控制好, 早就撞到他的車尾了, 而我受的傷也一定更重了.
從案發到現在對方一句道歉都沒有說, 還敢說我也有錯...
昨天去交通隊申請了初判表(預計十四天後才拿得到)和現場圖.
現場圖如下:https://www.dropbox.com/s/6w8gc84gzbvqrtd/p.png?dl=0
A是對方, B是我
六、問題:
1. 以三萬元來達成和解是獅子大開口還是太便宜他了? 和解金應該要開多少合理呢?
2. 因為我有受傷, 對方沒受傷, 如果我提告對方傷害,
他的過失傷害罪名一定會成立嗎?
還是初判表的內容會影響他的過失傷害罪成不成立?
3. 我在和他談判過程或是提出告訴時, 有沒有什麼地方需要特別注意的, 免得被對
方反告? 目前我只想到的是避免有"恐嚇"要告他的言語.
4. 如果要提告的話, 等拿到初判表後再提告會比較好嗎?
5. 如果我花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 對整件事會有幫助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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