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非駕駛 車禍卻被指認酒駕

作者: Fourofakind (我不是宅男)   2018-04-03 10:46:37
幫人代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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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我朋友前幾天跟他老婆出門
他一路都有喝酒但是開車的是她老婆
結果當晚發生了一個小擦撞
當下被我朋友老婆撞的女生(以下簡稱A女)
A女有叫警察 警察有到場量測
當下卻沒做筆錄及酒測
事後他們回警局路上 我朋友還繼續喝 喝到派出所
進了警局後 A女卻指認我朋友是駕駛人…
卻無任何行車記錄器及路口監視器證明
結果當下進行酒測0.83(離案發已經快一小時)
被依公共危險罪被扣了一晚 然後移送
問題:
我想問的是
在當下如果有證據是不是警方跟當事者要提出?
如果無任何證據可以這樣扣人嗎?
在警局時警察一直半威脅我朋友老婆指認我朋友是駕駛 我朋友當時很醉一度不爽說「都
是我開的 這樣好嗎?」請問這樣有沒有什麼不妥?
警方整個程序是不是非常奇怪?正常是不是要當下立即確認駕駛人及實施酒測?
後續部分還得注意什麼?
麻煩各位指點迷津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4-04 09:35:00
怎麼會什麼都沒做?警察做筆錄,有人自白,有人指認,指認和自白相符,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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