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文長,麻煩大家了
因家中奶奶過世,臨終前只有口頭遺囑說要給爸爸,未具法律效力,故遺產(土地)陷入
爭奪。
長久以來其他叔叔、姑姑皆未盡扶養義務及醫療費,家中為務農,若土地被切割後,生計
會大受影響,因為事情一團糟,想詢問接下來處理流程,該怎麼走
已大致先查詢過:
遺產—>無遺囑—>暫定繼承人—>進行協議。
協議成功—>免法律程序,直接分割。(任一人不同意分割,將無法達成協議;但任一繼
承人可直接訴求法院裁判切割)
協議破裂—>訴請法院,進行裁判切割。(1.按繼承人數計算平均分配 。2.大家共同持有
)
若是未盡扶養義務、醫療費,將另行主張權利。
問題:
1.想詢問以上流程有錯誤嗎?
2.還有其他方法可行嗎?
3.以該事件來看,即便請律師,也無法得到太大的優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