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8.10.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傷害;本人手、腳、臉都有擦傷,臉上縫了很多針,一顆門牙撞裂需做牙套治療,
有開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雙方皆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本人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均保滿;對方無保強制險(車禍後加保)
五、事實經過:
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對象來車要左轉;我為了閃避對方雷殘,對方沒事,警察調閱路口監
視器我們雙方均闖紅燈,警察表示雙方均有責任如果申請事故鑑定不是五五就是六四希望
我們能自己和解(我和對方車禍當下都認為是還在黃燈時過馬路,不過監視器一翻兩瞪眼
我也無話可說)
六、問題:
小弟我到某外科診所治療,由於這家只能自費我詢問保險公司能理賠70%,而做牙套要2萬
多保險只能理賠一萬
原本我跟對方談好:
(自費醫藥費*30% + 牙齒費用-1萬 + 機車維修費 +衣鞋財損)*50% 算是一人一半,大醫
院急診+門診有健保給付部分約3k多都沒算進去
但調解委員一查發現對方強制險是事後投保,也就是沒有強制險(當下超無言...)
調委表示:如果我跟對方達成和解就無法跟「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賠償,所
以也沒啥好談的我想說等我申請完理賠再說吧,到時候「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
在代位求償跟對方要全額
其實對方本身人還不錯從頭到尾沒說什麼,但他的友人意見就很多了,
友人:強調沒有釐清肇責憑什麼要他們負責「全部」的醫療費用,假設肇責是五五波的話
是不是也能向我索賠一半?
調委:那你們要向對方(我)索賠一半的什麼?
友人(無言3秒):可是對方是自摔阿!我們又沒撞到對方可以主張車禍從頭到尾都跟我們
無關
(老實說聽到這裡我有點火了,直接回妳是要提告嗎?是要跟法官主張車禍與妳們無關嗎
?ok阿要告歡迎來告)
調委:當下有報案,有監視器,警察有做筆錄,已經是成案,就算你沒撞到對方車禍因果
關係已經成立
友人還是覺得代位求償機制不合理,一直強調憑什麼她們要賠償「全額」
調委:強制險的立意宗旨就是要保護傷者,不論肇責
友人好像還是很不能接受,後來一直再打電話問人,我根本懶得跟她吵,連強制險都沒保
是要爭什麼?我都還沒問沒保強制險肇事警察有沒有開罰?
最後我就表示等我申請理賠完再來談和解吧
現在我的問題是,我能跟「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70%自費醫藥費+100%健保給
付醫藥費+1萬牙齒理賠
我的理解強制險本來就是賠償最基本醫藥費
但剩下30%自費醫藥費、牙齒不足額部分,和我修理摩托車費用我有權利跟對方求償部分
嗎?
說真的我沒有想過要獅子大開口,我知道自己也有錯所以一開始只打算跟對方要「扣掉強
制險負擔醫藥費後」的一半,不過現在對方無強制險我還能跟對方要求超出保險理賠的部
分嗎?如果談不攏真的提告法官會怎麼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