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小弟家裡有一台老車,平時也不常開,所以沒有租車位來停放,家裡也沒辦法停
於是都停在路邊白線處,但一位難求,所以通常停到位子就不會在去開,
上次有要事必須載家人一起去辦,後來晚上回家時真的沒位子了
只好停在附近有白線也有紅線處(因為我看旁邊也有很多人就停在那了)
而這一停就是一個禮拜,起初我有點不放心,每天騎車下班經過都會看看
看車上有沒有被貼個紙張寫說請移車之類的,而我前方擋風玻璃內
也有放置我的電話號碼卡,但完全沒接到消息,後來一到禮拜六早上
特地早起去搶位子,換了地方停才安心
沒想到過一陣子...連續收到三張罰單
107/10/22號一張,107/10/24號一張,107/10/26號一張....
當下直接傻掉,在此我先說聲抱歉,違停就是不對,我也認了
但我每天下班都有想換地方停,可是就是找不到位子
前方擋風玻璃處也看的到我的電話號碼,看起來是民眾檢舉
為何不打電話通知我移車,或者乾脆直接拖吊...
而選擇一直開罰呢? 我違停的地方,旁邊是一塊田地
說真的,不是馬後炮,即便我知道紅線會被開罰的風險
但我還是會選地方,至少不是消防巷子之類的,會造成別人困擾的地方,而是選在田地旁邊
難道就不能給個機會,通知我移車,而一直拍照檢舉拍照檢舉...這樣有意思嗎?
問題:
我想問一下,可以這樣連續開罰嗎?
若是我到監理站去說,有辦法只繳一張嗎?
我違停是我不對,罰單我該繳,但連續繳三張...唉
我只想說,請各位幫忙解答,這樣開三張罰單是真的三張都全繳定了,還是有反駁的機會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