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刑附民賠償提起

作者: ting31823 (TING)   2018-12-24 09:12:23
事實經過:
今年六月家裡遭竊,後來有找到小偷,
去偵查庭開過一次當證人(十月多)。
這幾天收到地方法院刑事庭的法院傳票,我要提起民事賠償(10萬元腳踏車,3萬元筆電一
台,已遭銷贓)
我現在被調到台南工作,事發地點在台北,所以我必須請假北上。
問題:
1.
我只要在刑事庭當場口頭提起我要附帶民事賠償就可以了嗎?
2.我刑事庭需要準備什麼民事庭要求賠償的資料嗎?(證明價值的東西)
3.有辦法刑事庭不去,直接提出民事賠償嗎?還是第一次去比較好
4.證明價值是在民事庭提出嗎?
雖然丟掉的東西金額不高,但是還是希望壞人有些懲罰(對方有前科),也知道對方有機會
不賠,但還是希望行使自己的權利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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