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瑕疵是指拆封檢查時 發現衣物本身有如黃斑、藍點或白點等不易洗掉
我是住南部因素,跟花蓮某商行購買運動服(僅店家無網路店家),
匯款後,由商家寄送,但店家卻沒有一開始檢查衣服的狀況,
連檢查都沒有檢查而直接寄出,導致本人買方收到後還要檢查,
第二次更換仍還是有問題,其他有些本來要換
怕第三次再換也會有同樣問題而選擇將東西全部退貨申請全額退費,
而簡訊說只退我說的部分商品,其餘瑕疵商品不給退費
不管簡訊怎麼寫 就是堅持只退部分
其他有瑕疵的也不願退
還說因為學生服沒有要求很完美...
問題:
請問這種狀況是只能要透過消基會投訴嗎?
因第一次申訴,想知道流程是如何?
是不是向勞工局那樣先線上寫,約個時間出來過去開會這樣?
因東西已經全部寄回去 若堅持只退部分商品的錢 剩下的沒有退 而導致不願寄回去
是否有什麼罪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