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的套房在裝潢
打牆壁管線的時候師傅不小心打破隔壁的牆
因為我廚房的冷水管線靠近隔壁房
對方沒有要我賠錢
師傅也願意負責幫他們處理好
但對方堅持要我跟師傅含他共三方簽切結書
內容是以後有問題的話我必須負責
但我不同意
我跟對方說買東西也沒有在永久保固的
何況是裝潢師傅打破的
廠商願意負全責跟廠商談就好了跟我又沒關聯
後來跟師傅討論後如果要我簽切結的話我可以接受保固一年
因為我看外面的新成屋防水保固也是一到五年
但對方不同意
堅持不讓師傅進去他們家修補
所以師傅就說把我的部分做好就好
對方那邊就會有一個小洞
我也跟對方說如果需要師傅去處理隨時可以聯繫
對方卻堅持會用他們的辦法自己處理
感覺就是要走法律途徑
對方的冷水管線靠近我房間
水管有滲水的問題造成我那側牆面壁癌
師傅原本以為那條冷水管線是我的
維修更換材料後測試才知道是隔壁的
也才會繼續深入敲打不小心敲破隔壁的牆
個人是覺得都幫他把滲水的問題解決了
房子也二十多年屋了當作重新補強難道不行嗎
我也是自住的套房都同一面牆他有問題我也會有問題啊
問題:
請問對方能用法律怎麼處理?
我會有民事或刑事上的責任嗎?
對方如果提出法律訴訟我能怎麼反擊呢?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