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啦
今天早上收到一通
來自桃園某派出所的電話(已確認過)
說要我過去做筆錄
因為我被別人提告妨礙名譽
在幾日前大概就有感覺自己會被告
因為對方是我之前一個網友
阿她在某些事上爭議很多
所以我跟一群人在討論她以前的是非
過程不小心有了一些謾罵她的行為
之後聊天內容不知為啥跑到她的手上
關於她如何取到聊天內容
目前大概有2個可能
1.
在非告知下 她自己登入聊天室其中一名成員的帳號看到的
(因為那個人很久之前有因為他們自己的私事給過她帳密)
2.
聊天室有成員流出給她的
經過我們討論
1的可能性比較高
總之就是我們群組共10名的其中4名被告了QQ
阿至於這幾天
對方因為去派出所提告
然後一直來私訊我
想用寄禮物為由
藉以套出我的名字戶籍之類的
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問題:
這邊有幾個問題就是
1.
不管情況1或2
她在這樣取得的證據會被採用嗎
2.
我堅持不和解
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嗎
3.
我能做出甚麼反擊嗎
4.
下禮拜我會過去做筆錄
會有甚麼要注意的嗎
還有之後程序會怎麼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最後還是說一下
因為我目前還是大學生
又是第一次遇到被人吉
所以有點比較驚慌失措問題比較多 抱歉
還有這件事的確是因為我們嘴賤而引起的
但我們完全沒有要流出對話的意思
也是在私人聊天室對話的
那至於有需要知道我說了那些被提告
我就再作後續補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