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在月初下單一台車,已付頭期約20萬元
在驗車時,發現顏色與合約不符(以下簡稱A約)我要求退車。
當天,業務表示與其他經銷體系取得與我A約相符車輛,並自行使用我名字撰寫合約
(以下簡稱B約)給其他經銷商下單。
現在要求我立同意書說我自行取消A約且改立B約 代理商流程才能繼續。
業務是口頭答覆,會依照A約進行,B約只是讓總代理放行,但業務已失去誠信
問題:
我現在的疑惑是A約給的折扣較大,B約較少。而我又想領到車,要如何在我立同意書作廢
A約後,仍確保A約有效力。目前想法是請業務也立同意書,說願意仍照A約內容執行,不
知道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呢?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呢?
而且我也已經執行A約給予20頭期,如果改成B約(不同經銷,不同戶頭)要如何確保我A
約權利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