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帶三歲半的小孩去室內樂園玩,
門口有鞋櫃置物櫃,禁止帶包包入內。
當我還在手忙腳亂把貴重物品放進店家提供的透明提袋並鎖上置物櫃時,轉頭我兒子就衝
進去玩了!
我追進去找了一大圈才看到他,才剛罵完小孩不能自己亂跑,
一個爸爸生氣跑進來說我兒子溜滑梯時丟下的玩具砸到他兒子嘴破流血!
我心裡大驚,就拉著兒子跟他出來看。
當下被臭罵一頓怎麼沒在顧小孩,
遊樂園找來護士查看他們小孩傷勢(一歲半),說只是嘴唇破皮沒什麼大礙。
但小孩爸爸臉色很凝重,遊樂園建議就醫,一開始說不用了後來又看小孩哭鬧就說要去看
看。
當下他們都要離開了,我看他們沒表示什麼就主動留電話給他們。
由於我沒有他們的手機,所以當日跟隔日都打電話給遊樂園詢問就醫情況,
他們都說急診醫生說嘴巴破洞,頂多觀察有沒有腦震盪。
後來電話聯絡上了已經是受傷三天後的事
小孩爸說小孩這幾天每天吃不好睡不好一直哭鬧黏著媽媽,害媽媽都無法去上班每天都請
假,
前一天還因為哭鬧不休半夜去急診。
我問去急診室有沒有作檢查或任何治療,
他們說沒有只要觀察是不是有頭部重擊的後遺症
醫生沒做檢查就開藥讓小孩吃了好睡。
然後說他也不是來要錢的,只是覺得醫藥費以及小孩媽媽的請假費用跟全勤都要我們處理
。
我當下說可以討論看看。
過幾天又再聯絡(事發剛好一星期)
他跟我說小孩到現在還是每天睡不好,害他們夫妻也常吵架感情失和,
而且請假到今天公司也突然打來說叫她不要做了,
所以他們討論出要我賠償的數字是兩萬六,
說這是她一個月的底薪。
我完全沒想到他們會這樣子開口,
本來是看小孩受傷哭泣的樣子很心疼,可是這樣被漫天喊價實在很不爽!
朋友建議我就說要賠也先去調出監視錄影確定是我兒子弄的。
也這麼剛好已經超過一星期,所以遊樂園已經洗掉錄影了。
問題:
1. 我不會不想賠錢,但是這個數字應該怎麼談才好呢?
2.我朋友的主張是,對方應該提出證據證明是我兒子所為才能索賠吧?(我跟遊樂園那天
電話聊過確定對方也沒有來要錄影)
我的立場是可能也許是我兒子做的我也不確定?
但是對方這樣大開口了,我可以拿這一點來大砍嗎?
(我希望的最後結局是給個紅包大家和平收尾)
3.我兒子三歲半,假如真的是他造成,
以無行為能力者是不是沒有刑事責任?
法定代理人則有民事賠償的責任嗎?
4.依據第二點,
我想提出看他們想好好談或是申請調解。
對方有說他有問過當律師的堂哥意見,他們有可能依此提告嗎?
假如真的提告就有辦法告得成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
倘若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