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一審在簡易庭~~判決日期一直改
然後法官很可笑問出庭的共有人~~~是否願意賠償地上權人
當然大家不可能陪阿!! 怎麼有這麼離譜的判決??
然後我方律師居然沒有當面提出辯駁! 反而說了一句令人無言的話語~~
說什麼"法官怪怪的..不到五分鐘就決定此案不用理賠~~並預計6月底判決出爐"
我方律師當面沒辯駁..事後才要書面資料給法院?? 有沒有遞交給法院誰知道??
還單方面告知~~轉述判決應多少賠地上權人~~這是再演哪齣? 這很明顯都安排好的橋段!!
況且我方律師還收了兩案的錢~~地上權一案!! 所有權一案~~
主張所有權和地上不要在同一土地上! 或是你要所有權在地上權上面~那要補償金阿
這些通通沒有!反而順其他共有人的意思~~如此草率判決~~真令人無法苟同!!!
為何當初判決日期為何可以一改再改?? 後續的判決十分不公平阿
不知該如何再上訴? 換律師?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建議!! 麻煩能予告知~~ 感謝!
※ 引述《mt580 (K.R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親戚於20幾年前於某地上,有數個持分共有人,其中舅母設有地上權
: 經法院判決為"無租期"無租金"之地上權~ 一直持續至最近
: 問題:
: 1.去年該地的其他共有人欲進行分割,那是否賠償地上權人?
: 2.若有賠償其金額如何計算??
: 3.其近年因設有地上權導致地價較地而購地,舅舅取得部分所有權
: 那若其他共有人執意要將地上權人和所有權人混同,是否得宜?
: 為何不是其他共有人分到地上權所設定的土地上? 而我方該如何處置好?
: 4.若我方律師認同對方的立場,其他共有人補償我舅舅所有權,套在該地地上權的損失
: 那是否合宜!
: 5.若我方不認同此作法,那是否還有辦法補救?
: 先感謝各位能幫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還請能協助解惑~~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