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我家鄰居本來是也是一大片田
後來不種了就把地填高
但是他填高後,下大雨時水就會流到馬路上
因為路很小條,水會經過馬路流到我家的田
(是不嚴重啦...但老爸氣得要死)
請他改善他是認為他並沒有把地填到高出馬路太多
(大概高5-8公分)
主張下大雨時一般房屋也或多或少會有水流到馬路上
他把自家土地填高到一般高度並沒有違法
且鄉間小路本來就不像都市道路有排水系統
大家都是各自解決自己土地內的水
(在他家還是田時,路上也常常淹水
都是我們兩家的田把這些水吸收排掉的
現在變成我家要排掉馬路的水+一些他們那的水)
如果我家想依民法777條
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工作物或其他設備,使雨水或其他液體直注於
相鄰之不動產。
去告他,會成功嗎?
畢竟他不是設置屋簷,工作物或是其他設備
而是單純的填土,來增高地勢
煩請法律版的各位前輩替我解惑,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