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於上週向通訊行簽約
攜碼去台灣之星、買i11pro 256g 夜幕綠
並且當場與通訊行談好手機的價格(31900)
型號跟價格也都有寫在合約上
這幾天通訊行告知因為原廠進貨量不足
所以要調整價格、調回跟官網價格一樣
https://i.imgur.com/pFjzcaM.jpg
https://i.imgur.com/I2j4Yb0.jpg
https://i.imgur.com/ajbGPtw.jpg
https://i.imgur.com/JWXK1mw.jpg
問題:
合約上沒有明確寫交易手機的日期
但現在的電信是已經換成台灣之星了
請問這樣能夠要求通訊行
以原先的順位(原本是該通訊行這款的第一順位)、價格給我嗎?
先謝謝各位的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