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B先生於民國80年因財務問題,房子被法拍
因此親戚A為了讓B先生有房子住
決定買下該法拍屋(價值約800萬
並簽約約定 以後B先生在過世前可以繼續住這棟房子
B先生則每個月給A先生房租
而且在B先生過世後 親戚A可以將房子賣掉(收回原本的800萬)
剩下多出來的錢再分給B先生子女
但是現在親戚A發現房子漲了超過一倍(約1700萬
親戚A頓時覺得不公平 憑什麼他要承擔房價的漲跌風險 卻賺不到錢(在這個期間 B先生有
時候還會欠交房租)
問題:
請問親戚A要如何才能拿到較多錢?
與如果中途賣房子會遇到哪些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