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國外下單了一箱貨物
並且寄到大樓管理室
根據監視器大約星期六就寄到
我就奇怪為何到星期二都還沒到貨
(一樣下單的同事早都到了)
經過調監視器後發現是
被其他住戶當成自己的領走了
透過警衛跟房東聯繫後
該領走人表示他也有下單同一間公司的
東西,他以為是他的就拿走了
目前領走人透過警衛表示會願意跟我談賠償
所以小弟在此詢問以下幾點
1.
因為我下單的是蛋白質粉之類的東西
要是他有開封我的貨物,
我是否能向他求償?
這類東西被開封過不知道也沒有被他添加甚麼
畢竟是吃健身用的,這我會怕=.=
2.
我於昨日一整天都在調監視器來確定是哪位住戶領走
所以工作請假了一天,
請問能否向他索賠工作損失?
(要求他賠償我當日工資)
3.
購買的貨物中,有包含滿額贈的贈品
請問要是這些贈品也被開封了
賠償要如何談?
4.
該貨物下單時處於特價期間,
但現在已無特價。
請問我要提出損失時,
能夠要求對方賠償目前的非特價價格嗎?
抑或是能要求「回復原狀」
叫他幫我下單一單新的還我?
先感謝各位的協助O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