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女友因為常遲到(都是3分鐘內)
被主管要求寫下如果12月遲到超過兩次
就要請大家吃火鍋吃到飽的契約
雖然是開玩笑性質,但看在我眼裡很嚴重
因為我女友連吃三餐錢都有問題了
還要冒這種花錢請吃飯的風險
問題:
想問這種紙本契約有效嗎
如果不出錢會怎樣?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如果遲到累積久了最後被公司以違反工作規定開除 沒有資遣費的那種 比較起來 哪個可以接受?
她本身很窮 還在還債我是不覺得公司會開除他 單純是他主管在刁難都有上班滿八小時 還要計較這幾分鐘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9-11-27 09:20:00所以遲到一小時,晚一小時下班也可以 ? 這啥邏輯阿 ??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9-11-27 09:27:00我一天控制吃200以內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11-27 09:32:00早點到很難?
遲到本身就無法正當化 除非公司本身有提供彈性上下班公司要開除直接把遲到次數全都列出來 連辯都不能辯對比較重視上下班規律的公司來說今天一個人遲到 即使"只是"幾分鐘不要求你改進等於放任你每天遲到"幾分鐘"
冒昧問一下你女友是不是不會煮飯,建議可以去cookclub版參考看看
其他員工的心情誰考慮? 為什麼"只有你女朋友"可遲到?更延伸出來 放任你女朋友等於告訴其他員工"只是幾分鐘"沒關係 那就會有人效仿 那公司要怎麼管?
至於說主管刁難 如果今天有其他例子主管放過不管那你女朋友還可以反應待遇不公如果主管對所有人都一樣 那就不是刁難是公平要求了
他們公司內規是1~4分不扣錢 5分~30分扣半小時我是不懂還要強制請客的用意 就照內規罰錢就好了
作者:
dog5566 (狗五六)
2019-11-27 10:26:00不扣錢不代表遲到就是對的 你們觀念怎麼會這樣啊?不要遲到不就什麼是都沒了 哪有什麼風險*事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9-11-27 10:29:00提早出門就好了= =..遲到本來就不可取。身為主管,真要刁難大可直接說再遲到考績等著看甚至開除。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9-11-27 12:10:00那你反過來說 每天都要上班八小時了還要遲到這幾分鐘公司是需要文化跟紀律的 大家都遲到要怎麼管理
我念書時有一門課有個人每次都比老師晚到連七後他進門後老師對著大家說 剩下的人不要考太誇張我們這門課要當的人就已經確定是這位每次都比我晚到的 他也是比老師晚三分內我們學校校規遲到缺席有寫著扣操性若干分 她抗議老師就拿個校規給他看 問她妳是要接受還是我加扣妳操性(操性不及格會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