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去中華電信要退費預付卡,中華電信丟包給一個我完全沒聽過的代理商處理,我在超商儲值
過程都沒看到那代理商的名字,只看到中華電信,中華官網也寫說可以在超商儲值,然後接到
代理商電話聯絡,要我簽一個不合理條款才要退費給我
問題:中華電信這樣算違反個資法嗎?我完全沒跟那代理商有交流,他能聯絡到我,代表
中華把我個資給他,他們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條之規定,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
關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於本法適用範圍內,視同委託機關
那這樣中華不就可以把個資到處給別人,說是要委託別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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