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報案警方處理的相對人當場權利

作者: the01 (立撒)   2019-11-24 18:32:40
就是對方報案請警方到場處理
成為被控告指控的對象
請問當處於這種立場
有什麼權利義務
權利保護
相關執法人員的行為依據是哪一些
有沒有實際明文可以參考
還是更多只有警政署的規章辦法
只有警員清楚
可是實際上警員執勤要怎麼實行
一般相對人無從得知其可行範圍與極限
比較具體的問題包含
1.到場警員要求身份與身份證明文件
請問當成為報案的指控的對象
權利義務為何
只能完全配合?
2
法律或是法規命令與規章辦法
好像有說
各層警員如遇身份不明者
可以押該身份不明者到警署查明身份
但有相當時間限制
請問實際押往警署
的具體作法 可行範圍與限制有哪些
a.可以逕行搜索搜身?
b 查驗身份的辦法為何
c 有時間限制 但是如果沒查出來
是不是警方有理由續押
或是 剛出警署再馬上押進去
d 對於警員與警政單位的行為完全沒有任何權利防禦? 基礎?
或是請求權基礎?
或是主張不當利益侵害可以實施正當防衛?(物理反擊
譬如撥開 警員得押動作)
e 警員執勤與使用警械
譬如尚未任何物理反抗
警員就可以兩兩左右抓住手臂押送
或是被兩兩左右扣住手臂後想要掙脫
警員就可以強壓在地並上銬?
所受傷害不能主張警員違法
反而是妨害公務?
以上尚有諸多問題
還請多多指教
謝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1-24 18:40:00
對法條有疑問可以去law版.. 這邊問這個你會被桶我沒看清楚~! 還以為是問情境而不是自身遭運
作者: the01 (立撒)   2019-11-24 19:10:00
請問只能問已經發生不能問即將發生?譬如接下來再通知到局坐筆錄與被偵察隊押去按壓指紋拍攝照片這些都沒辦法處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24 20:50:00
到底是不是現行犯?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1-25 00:30:00
案情很簡單 不曉得為什麼要寫成這樣 想要誤導什麼就是有人覺得你的行蹤詭異而報警,警方盤查的時候無法出示證明以致被請至派出所調查。 想要知道過程警方執法是否不當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11-25 00:35:00
你如果要問生活,那你就把狀況完整敘述,如果要討論法理,就隔壁去,講的這樣不清不楚,然後又都挑你的權利講,怎麼不去談警察的職權?
作者: hopecoming (hopecoming)   2019-11-25 01:01:00
沒帶身分證,他會問你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地址沒有刁難到那種程度吧?你的事實1-1我也做過,我也沒帶身分證,報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地址,就沒事了.我不知道你遇到甚麼情況我還看到有人晚上在超商消費坐在位子,警察衝進來針對那人臨檢的,搞得跟罪犯一樣,結果也是沒事.你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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