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和解金

作者: ink790702 (有點餓有點想!)   2019-12-30 19:03:28
事實經過:
A因為消費糾紛,衝到營業場所即刻手持安全帽攻擊B的頭部,而C欲試圖阻擋也被攻擊頭部,
然後A再持店內掃地用具攻擊B,全程BC兩人未做任何反擊,過程中A不斷的三字經問候B,
都有監視器錄影錄音,共罵20幾次(王八蛋幹你娘.幹你娘糙機掰等等),
也凶狠的表示自己是流氓,並拉起身上的刺青,揮打過程造成數樣店內財產損壞,
事後BC頭部紅腫都有到診所就診紀錄,事後A一開始不主動出面,經過多方關係處理後,
對方才願意現身談和解,但目前提出5000元和解金..
問題:
請問以上A可能涉及傷害.恐嚇.公然侮辱.毀損,的情況下,
AB的和解金,依照行情內多少屬於合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9-12-31 02:31:00
最低最低3萬有證據情況下最低刑期1個月來判罰金3萬,如果罪證非常明確提個10萬都不為過。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9-12-31 06:44:00
樓上說到差不多,先提個十五或二十讓對方砍,合理價格在六萬以上,故意傷害有期徒刑通常在兩個月以上,易科罰金也要約六萬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12-31 13:26:00
一罪一罰,就算可以通通易科罰金的話,那也很可觀。而刑法第305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還不是告訴乃論之罪咧!按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毀損的一般刑度,去算易科罰金之金額,然後打個折。就算每個罪算一個月得易科罰金,4X30X1000=12萬元。和解金收個10萬也還算合理。 這種事可大可小,還得看對方有沒有能力拿錢出來?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8-01-04 14:40:00
那就再告啊,怕啥勇敢欸再恐嚇
作者: yesohya   2018-01-04 22:56:00
收下5000和解這個CASE另案再告恐嚇要是能五千又五千循環不已也是可以接受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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