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10/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對方有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皆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https://i.imgur.com/24ZPHN9.jpg
https://i.imgur.com/Zdoynvp.jpg
https://i.imgur.com/QpkaFDe.jpg
六、問題:
我母親騎的道路明明就比較大條而且對方超速,為什麼判定出來是我母親佔70%的責任?
我媽媽人傷的比較嚴重,對方沒事,初期腳都血腫、擦傷而且韌帶受傷無法走路,到現在
爬樓梯還一跛一跛,每天去做復健
第一次調解我媽媽開理賠三萬(我覺得超少)
結果調解委員會對方說我們佔70%他不賠,請問我媽媽受傷比較嚴重會因為我媽媽佔70所
以不能跟他索賠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