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我們全家預定盛世公主號預計3月底前往日本,預計離出發還有43天
但是因為武漢肺炎我們家人希望取消,"旅行社"簽訂的契約上面要求只能退50%的團費
(我們只繳了30%,所以現在取消還得繳費),但是打去消基會他說40天以上必須退95%
請問這樣有違法嗎?我們該如何自救?
問題:
簽訂的契約比消基會的退太少還給我們了,拿得回來嗎?怎麼拿回來?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各位勞心觀看
我補上來一下
https://i.imgur.com/I31PrKz.jpg
這是旅行社給我們的契約書
請問這樣合法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