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anochi (._.)
2020-03-08 14:07:25事實經過:
家人的房屋改建時因發覺與隔壁鄰居坪數不對等
去地政機關調卷,才發現是數字加錯
本來32坪被寫成28坪...
地政機關很快就正式發文更正了
和建商談,希望能各退一步找補一半現金
但建商覺得是地政機關疏失,建商是善意第三人
所以叫屋主自己去告政府..
問題:
當初建商在規劃設計時應該知情,但無法證明
加上這是改建到一半時才發現的事
想請這種情況應該認賠,還是去告建商/政府呢?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