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各位大大安安
原本5/5號看好房子跟室友們也都很滿意就先付了訂金5000然後跟房東約好5/7號簽約
5/6號房東說要出差改成5/15簽約
5/14的時候房東說原本承租的租客約的搬家公司工期有問題沒辦法給我們鑰匙要我們改成
5/18號簽約
在剛剛房東突然告知我們房子賣掉了要把訂金還給我們他不租了
可是我們原本的約都到期了搬家公司也都約好了
有上網查到能要求房東賠償兩倍的訂金
可是就算訂金雙倍賠償我們現在也很難在這麼短時間找到房子
想請問這種情況我們只能認栽買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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