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先生之前曾發生車禍, 目前在等警察裁決書, 雖然最多可能只會有過失傷害,
但他擔心日後若有類似狀況發生而導致需要賠償的狀況, 是否有辦法將財務賠償只綁定
在他個人身上, 而不會影響整個家庭及小孩的生活狀況(例如發生強制執行的情況)?
目前狀況:
1. 夫妻雙薪未特別辦財產制因此應該是法定財產制
2. 房: 婚後購入,妻名下, 貸款由妻帳號轉帳支付
3. 車: 婚後購入,妻名下, 貸款由妻帳號轉帳支付
4. 股票: 夫妻名下皆有, 各自買賣, 婚後婚前皆有
問題:
請問以目前的狀況, 要確保發生狀況時不會影響其他家人及小孩, 是否要辦財產分開?
先生是希望我的薪水跟名下股票及房車都可以保證算是我的財產而不會被動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