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dd3288 (kidd3288)
2020-09-09 17:47:58事情是這樣,我在我公司旗下的一間店負責管理,我店裡的工讀生不配合排班故意不來,
剛好她那陣子也在說她要離職換新工作,我就擅自幫她寫離職申請單遞出去。
上面主管一看就發現是我寫的,然後就打電話詢問工讀生,工讀生說她並沒有要離職的意
思,然後就去告我偽造文書,現在檢察官那邊已經起訴,九月底要上法院。
我覺得我無罪的點是:
1.那份離職申請單因為在我主管那邊就被擋住,沒有繼續往上簽呈,所以它是份無效益的
離職單,沒有造成工讀生的損失。
2.工讀生直到現在都還在公司上班,只是跑去其他店了,雖然因為疫情排班有減少,但的
確每個月都有排班,公司的網站也有她上下班打卡的資料。
所以我是覺得離職單沒生效,工讀生依然繼續待在我們公司。所以請問PTT大神們,我這
樣會被判無罪還是有罪呢?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