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1/1,機車撞上未讓直行車要左轉接客的計程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我大路機車直行,他左轉要載客沒先讓我,有去醫院驗傷,有多處擦傷及左膝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機車只保最基本的,所以沒用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沒闖紅燈,他急著左轉接客不讓直行車
六、問題:
修機車花了6xxxx
沒機車用goshare -近500
腳痛請了兩天假-日薪約4000
看急診花了800
腳大概還要一個月才能走路不太痛
心裏不爽勝過其他
請問我最多可以跟他要求多少賠償?
爛計程車到現在一個電話都沒有
幹他媽的,習慣撞人沒撞死就當沒事嗎?
幹
我很懶的跑法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