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上禮拜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均開汽車,我方女伴位移撞到右方的車窗,瘀青。
對方駕駛人也頭撞到他前方的車窗,瘀青。他說他沒用安全帶。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把車開到旁邊,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都只有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無號誌無紅綠燈之十字路口,我方要到對面,因看周圍無車故開不快,沒超速。突然被撞。
撞擊點是右後側車身。對方的路有剛畫不久的新線,路較大條。我方的路較小條。
無證人。警方說要查查有否監視器畫面。
六、問題:
依目前的情報來看,似乎路權對對方比較有利?
如果是的話,那能否鑑定對方是否有超速呢?該地地上沒寫速限,也沒號誌寫速限。
後來請住該地的親戚特地繞了一圈確定那條路沒寫速限。這樣子鑑定好像也沒用?
假設對方是主線,我方是支線的話。肇責比是多少呢?又如果能證明對方超速的話,
肇責比大約又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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