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遭竊後和解問題

作者: vm03vm03 (蟑螂小強)   2021-01-19 01:15:12
事實經過:
上上星期六,
我離開機車大約一個半小時,
我掛在機車上一整袋甜點包括保冰袋就被偷了
大概八百元的食物+袋子500元(店家標價)
實在氣不過就報警了
去警局做了筆錄,拿了三聯單,
本來警察說那邊找不到正對的監視器,
大概抓不到人
沒想到今天打電話來說抓到了
對方有誠意要道歉,
只剩下保冰袋要還給我,
說對方明天八點會去警局
但是民事賠償部分他們不涉入這樣
問題:
1)請問我明天要是去了,
先拿回保冰袋,會要簽什麼嗎?
2)請問我明天去如果談成和解,對方日後出庭我還會被傳喚嗎?
3)請問如果明天沒達成和解,日後我自己的民事求償就必須我自己主動提出嗎?
4)請問和解書有說那一方準備嗎?
5)請問和解金我可以加上我做筆錄及明天跑一趟的時間成本嗎?
不好意思都是小細節問題....
我把竊盜的文章爬過一輪好像比較少提到細節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1-19 01:18:00
價錢你們說好就好 至於傳喚..這種案子不至於傳喚被害人和解書建議你們另約時間去法院或調解委員會處理 除非對方願意直接給錢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1-19 03:51:00
推k大
作者: vm03vm03 (蟑螂小強)   2021-01-19 12:34:00
感謝大大說明!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1-19 12:48:00
1、如果有取回可以寫個證明或在和解書中註明。2、應該不至於傳喚被害人。3、如果要求償確實要由你提起民事訴訟4、沒有,不過建議如一樓所說到法院或調解委員會,可以當場製作調解筆錄,這樣就不用另外準備。5、不論你要加什麼,原則上就是雙方談好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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