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未經我的同意,自行拿取我放在浴室的洗手乳兩次,並不是偷用幾下的那種,而是整
瓶拿走拿離開浴室。
第一次的時候我雖然傻眼,卻也好言告知那是我的洗手乳。當時傻眼的點在於怎麼會擅自
拿取並使用不是自己的東西?
第二次的時候,室友在已經知道「那瓶洗手乳是我的」的情況下,又再次未告知而拿走同
一瓶洗手乳。
證據有群組的對話紀錄以及不知道可不可以算是證人的兩位室友(室友都知道那瓶洗手乳
是我的)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成功告她竊盜呢?
(會提告的原因是後來她越來越失控,開始在寢室內大吼大叫罵髒話,我因為多次在睡眠
當中被她驚醒所以請她小聲一點,但她還是持續她的行為並罵我髒話,直到她要回家之前
還攤牌似地當面辱罵我為「垃圾人」...
這樣的行為已經造成我心理上很大的傷害,想起跟她有關的事都會流淚發抖,也做了幾次
關於她的惡夢,透過輔導員溝通的方式也未見成效......所以才會想到提告這個方法
謝謝大家看完,希望能給我一些想法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