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大家好,我從原租屋處約滿到期後退租,今天也跟房東一一點交屋內物品,最後也順利從他手上拿到兩個月的押金。
不久後接到房東的電話,告知他要找人打掃並重新粉刷油漆,要我出一萬塊的油漆費用,當下只告訴他明天有過去再拿給他。
後來翻了一下當時的租屋合約,裡面有提到“乙方於租期屆滿時,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給甲方。” 我的理解是只需要把房子清空回屋即可,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誤?
問題:
查了一輪以後,網路上的資訊都說油漆屬消耗品,要重新粉刷該由出租人負責費用。想請問這種條件下我有需要替他負擔任何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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