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天早上去台南衛生所要核酸檢測,但是他們不給我檢測,並說明我當下講話太小聲,要
我熄火並講話大聲一點!然後我就很大聲的對他們講話,但沒有罵半句髒話!之後糾纏一
會後我就離開了。但就在下午快四點時接到台南第三分局的電話,要我因為對他們大小聲
的事情過去說明,因為他們要對我提出告訴,我就跟警察說如果只是因為大小聲而提告,
那就請你拿出哪條法令說大小聲有罪的,再要求他們拿出錄音證明我有罵他們再來跟我講
!然後警察就說好沒關係你不來說明我就程序來,最後會通緝我!掰掰......
問題:
我想問請問我該去說明嗎?還是等對方拿出錄音證明我犯法我再過去?請問講話大聲犯了
哪條法律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1-06-24 17:49:00對方告你你就要去,有沒有犯法不是警察或是你來判斷,等上法院由法官來判決
警察會送達通知書給你,你不去的話,依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第1項後段,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不熄火然後很大聲的跟他們講話...不覺得這樣很辛苦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6-24 18:35:00講話大聲有沒有罪自己去問檢察官法官這種時期還能被告, 我比較相信醫療人員不是閒著沒事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1-06-24 18:37:00片面之詞不好說誰對誰錯,但去警局說明是要保障你的權利。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6-24 18:38:00電話通知不去就是發正是通知書 再不去就是拘票去警局只是做口供並不是認罪, 你去了也可以全部都拒絕回答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6-24 19:13:00看你講什麼大聲…涉及恐嚇加重判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1-06-24 19:35:00我猜你八成說了或做了某些不利於你而自我忽略的事物
他們不是醫療人員,我是去衛生所而不是去醫院;而且我是剛開始沒熄火講話他們覺得小聲,才要求我熄火並講話大聲的
作者:
cka 2021-06-24 20:03:00人家醫護這麼辛苦了你做了甚麼?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爾) 2021-06-24 20:15:00
誰說衛生所沒醫事人員… 何況目前篩檢採樣 也都得經由醫事人員啊
有理說不清,他們是政府人員,而不是在裡面篩檢的醫護人員好嗎?可以別一直亂入嗎!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爾) 2021-06-24 22:26:00
你在這裡跟我大聲沒用啦 去跟鴿子講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06-25 00:17:00
這期間哪怕是衛生所的非醫事人員也很辛苦好嗎!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不管是否是醫事人員,而且現在這時刻應該不會有人太閒亂提告!你該作的是去配合去釐清到底是哪裡的問題,別因爲這種小事演變成被拘提阿!
作者:
ktvzn (這是秘密!)
2021-06-25 09:02:00不是醫事人員也不代表你沒辦法 而且你確定你只是大聲而不是羞辱性字眼+大聲?*不代表你沒犯法
作者:
cka 2021-06-25 10:31:00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6-25 13:59:00有沒有看原po講的, 他都說不是醫護了,這新聞講的是醫護被罵全台又不是只有一個素質差的 不要看到新聞就歸類同一個人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你可以不要理警察,傳喚不到是可能會拘提不是通緝,而且哪個檢查官會因為這個案由核發拘票,偵查庭傳票來了再說
作者:
cka 2021-06-25 20:15:00剛好都台南喔新聞也有說是衛生所 樓上覺得是不是呢安南衛生所剛好在他說的第3分局 有這麼巧的事?
作者:
dequeen (>///////////<)
2021-06-25 22:38:00衛生所內幾乎都是醫事人員,防疫公衛的第一線。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6-26 01:16:00衛生所就是醫護人員居多啊,難道要放一堆行政人員?這種就是第一線當然醫護人員居多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6-26 05:01:00板友不能通靈,請打份逐字還原一下當時之對話內容。
比較同意上面有人說的,這個時期醫護人員應該沒閒到告人
作者: hssh (hssh) 2021-06-26 11:00:00
你該不會是安南區哪一個吧
作者:
MELOEX (MELO)
2021-06-26 18:44:00到底「糾纏」了什麼就是重點XD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21-06-27 08:35:00
幹嘛為難辛苦的第一線人員
罵人不帶髒也是有可能~~光不熄火說要檢測我也是問號啦
作者:
dtft003 (我愛小咪咪)
2021-06-28 07:52:00糾纏起來!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1-06-28 13:17:00你po文要求助,敘述就別避重就輕,把你講了什麼打出來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1-07-02 07:07:00警察只是承辦人員 你請警察拿法條 證明你有罪?難怪警察會不想跟你多談 因為又不是警察要告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