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之前有看到別人的轉發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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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才發現你盜用我朋友照片當大頭貼
並且到處留言和發文
已經嚴重侵害她的權益
請你收到這封信後
立即撤下照片 並且回信道歉
以及支付新台幣一萬元作精神慰撫金
如果你在明天中午12點前沒有完成以上動作
我們會向ptt申訴 調閱你的個資 並且帶著相關證據 及之前line對話紀錄
到法院提出民刑事訴訟 絕不寬待
請你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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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頭像來源為媒體拍攝的公開照片
也沒有透過頭像的身份做出任何違法事情
請問一下如果遇到的話
是否應該直接去報警呢?
不過報警的項目要選什麼?恐嚇?
再請指教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