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事情發生在去年
家裡的車停在公有停車場
半夜被撞 肇事者肇逃
包含我們一共三輛車毀損
循線找到肇事者 也有做筆錄
對方保險公司也理賠金額給修車廠
以為事情已經落幕
沒想到事隔一年多家人接到保險公司
的存證信函
內容為「因當下檢測肇事者吸毒」
所以不予以理賠
希望我們退還當初修車的費用
並表明這是不當獲利?
想請問這樣的案件合理嗎?
保險公司似乎找不到那位肇事者
(有與家人通過電話得知找不到)
所以變成向我們求償
這樣是不是保險公司自己在理賠程序上出現的瑕疵最後導致我們只能認虧
或是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謝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7-15 02:01:00這錢是保險代替車主賠的,相當於保險把錢給車主讓車主賠償與你,所以應該跟你無關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15 03:11:00已經有回你,不用理他,懂嗎
誰不當獲利啊...我蠻想知道哪家保險公司會寫這種存證信函
保險公司會拿到代位求償權 他找不到肇事者要自己想辦法至於是哪一間會這樣幹....我大概猜得到是哪一間就是
作者: nemuasakura 2021-07-16 02:53:00
好奇是哪一間+1 法務欠電
作者:
me410 (aaaaa)
2021-07-18 14:15:00去金管會投訴啦
作者:
lk820 (add air)
2021-07-19 13:16:00奇聞!
作者: funnyfox (543) 2021-07-25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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