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on106 (mion106)》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有一個朋友,用認識已久的女性不小心一夜情,由於女方說她不容易懷孕而不避孕,接
: 著懷孕了,不過男方覺得沒辦法跟女方生活在一起,因為女方看上男方家的背景,懷孕就
: 想說不上班要男方養,之後還說生了她就不上班來照顧孩子,男方覺得沒辦法跟她走一起
: ,因此想請教一些法律問題,是否能夠保障男方以及女方的家人,以保障不受到牽連。
: 問題:
: 1. 女方現在硬要生,男方不要,不過女方明明沒有經濟能力,感覺之後要用孩子去威脅
: 男方,男方不肯就範,想請教法律是否有保障這塊?
女方子宮,男方沒有支配權,男方要不要生跟女方要不要生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法律只有保障你不被人恐嚇或恐嚇取財,如你有女方恐嚇/恐嚇取財證據,可以報警做筆
錄,不過是不是恐嚇不是你說了算,檢察官說了算。
: 2.女方之前口口聲聲說她不會去貪圖他們家的財產,不過沒有經濟能力,可能就會去他們
: 家鬧,請問是否能在前面還能拿掉的時候具有法律效益的簽切結書?如果女方來鬧可以按
: 法來處理。
「鬧」就是報警處理,簽什麼切結書完全不實際。簽了就不來嗎 ?
現在警察效率之高,你可以親自試一試,隨報隨來,哪怕你「感覺」有人鬧,警察都得
來看看。另外,別說你家客廳,就是你家樓梯間 (如果是公寓) 在你不許可的情況下他
人都無法進入必須馬上離開。
財產一事最後再說。
: 3.女方家人不贊成,一直想要這個懷孕的女方拿掉,一開始說好,後來才發現是騙人拖時
: 間不想拿,女方家人也怕由於這個女生一時的選擇,來害到全家人要幫他,全家人是否也
: 能簽署有效力的切結書,或是法律能夠保障?
中止懷孕的切結書當然可以簽,但女方如反悔生下來後,仍然享有應有權利,如撫養費,
繼承權,無法以切結書剝奪。
: 4.女方感覺是要拿小孩逼著男方要娶她,或是要分他們家的財產,男方願意出錢讓女方拿
: 掉,不過女方硬是不拿,所有人都說要拿掉,但這位女生執迷不悔,她一個人的選擇想拖
: 垮女方與男方兩邊的家人,是否法律是站在懷孕的女方這邊?還是能列舉什麼保障男方與
: 女方家人?謝謝。
男方可以不娶女方,這個沒問題。逼不了。
女方決定要生,這個也沒問題。頂多生出來的小孩有點不幸福。
女方要分財產 ... ? 女方是分不到財產的,只有小孩分的到「遺產」,遺產要等你往生
後才會出現。至於小孩分到遺產要拿給女方花,那是小孩的自由,你管不著。
如果你一毛錢遺產不想留給小孩,沒問題。財產隱匿的方法應該不用我教,如果你不會,
表示你家的家產其實沒多少,不用怕別人分,少操心就少掉兩根頭毛。
這件事與「女方家人」「男方家人」無關。只跟「女方」「男方」有關。「女方」決定
生不生,「男方」決定要不要給該給的錢,不給就大家上法院,法官說你不用給那你就
不用給。什麼拖垮兩方家人,生個小孩是能拖垮誰 ... ? 你/女方就是抱著小孩坐路邊
放個碗公,中華民國全體國民也不會讓你的小孩餓死。
總的來說,你想要女方中止懷孕,要嘛就是錢給的不夠多,要嘛就是女方不願意拿。
你如果想問有沒有什麼法律手段可以幫你便宜解決你現在的困境,那是沒有的。你既
不能無視女方意願強制拿,也沒辦法跟女方簽什麼切結書剝奪其/小孩在法律上應有之
權利。該你負的責任你一個也跑不掉,不該你負的你也不用負,不知道該不該付錢 ?
常跑法院讓法官確認就行。
所以,請戴套,保險套這麼便宜,想爽不戴是有風險的。
還好沒得愛滋,不然這麼龐大的家產是要捐給國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