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父親11月底過世,繼承人有媽媽,及三位子女(包括我),父親名下有土地(從爺爺那繼承
),銀行存款、借貸及信用卡刷卡紀錄(尚未還完)。
雖然父親銀行負債大於銀行存款,但如加上土地公告現值的話是有剩的所以考慮繼承。
但因為父親生前曾有向私人借貸公司詢問借款的紀錄,爬了一下文要辦限定繼承才不用擔心
日後多出的債務。
參考e政府連結後目前已準備
https://bit.ly/3uF15Du
除戶證明及除戶戶籍謄本,陳報人印鑑證明(我),遺產清冊(國稅局提供的財產清冊,地
政給的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及身故時的公告現值,國稅局給的金融遺產參考清單,聯信中心
的查詢結果)
問題:
1.遺產清冊有看到要準備存摺影本及存款明細,請問這是必備的嗎?(因家裡開店,父親生
前有十多間銀行往來紀錄...怕來不及準備)
2.繼承人名冊及繼承系統表可以到法院再一併填寫就好嗎?
3.姐姐的戶籍跟我們不同,去法院時要另外準備她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嗎?
4.還有什麼要準備的嗎?(我知道問題很籠統...但真的不知道要準備什麼東西QQ)還是法
院會另外通知我要補正?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