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ldhan (劍冰清)
2022-04-07 19:56:46事實經過:
因公共水管漏水官司被告,原本年初有個調解庭但因為大家有意進行調解
所以準備的答辯狀沒用到,後因某些原因導致和解失敗,原本預計再開的調解庭
收到法院通知不用去了接著直接收到辯論庭通知,因準備不及導致來不及事前呈
送到法院
問題:
請問是否能當庭呈送、或是辯論庭是否能有10分鐘時間讓我能完整描述狀況
又或者是否還有其他補救方式!
人生第一次被告,目前非常緊張 希望各位能不吝指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