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關於行人穿越馬路及罰則問題

作者: rory910207 (嗯嗯啊啊嗯嗯啊)   2022-09-09 10:40:48
一、車禍發生日期:
今年9月8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腳背撕裂傷,有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還沒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目前還未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一對情侶穿越馬路,無號誌、剛好100公尺有處有斑馬線,為行車分向線
我騎車經過,情侶突然走出來反應不及撞到女生,有超速事實,無行車記錄器,監視器還

確定能不能調到
六、問題
1.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是100公尺內有斑馬線才適用的嗎?
2.如果沒有記錄器指控對方未注意左右來車能成立嗎?
3.除了超速和應注意未注意可能還會有其他肇責?
作者: proTraitor (dum dum)   2022-09-09 11:18:00
初判表?
作者: black82465   2022-09-09 11:41:00
有初判可能也沒用 他們連車鑑的都說只當參考
作者: taiwancom (捐錢給跑粉趴?)   2022-09-09 13:29:00
100公尺內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22-09-09 21:48:00
開車什麼都可以不要,保險跟行車記錄器一定要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22-09-10 20:54:00
過失傷害啊!民事會痛逆沒影像你嘴巴怎麼說突然都沒用,如果突然不是話術,積極一點自己找有沒有經過人或住家影像,你協調會跟我講我不走斑馬線我一定不跟你協調直接告你過失傷害再慢慢談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2-09-10 23:28:00
就算他違規 但傷害應該是跑不掉簡單的說就是一碼事歸一碼事 他罰300 告你過失傷害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9-11 03:39:00
突然衝出來看要多突然, 行車紀錄器不裝就自求多福
作者: tsd (草食的阿海)   2022-09-13 23:04:00
一般這種案件,就是看肇責,然後依比例分攤雙方損失....建議有保險賠的話和解了事,不然可能就是雙方都判罰可參考警局網頁宣導案例 https://tinyurl.com/2gewdjpn另一個雙方判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47324
作者: jj89066 (kk)   2022-09-28 15:29:00
突然覺得不合哩,假設真的是情侶突然瞬移出來,導致機車撞到,結果還是得吃傷害嗎?台灣法律那麼...那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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