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查到債務人在某餐廳工作(車就停在該餐廳後門也親眼看見他從後門出來)
因為已經先去國稅局查過所得 無任何資料 他也有其他銀行債務
所以很大的可能薪水是領現金
上個月聲請強制執行去扣薪時 今天得知該餐廳回覆書記官他已經離職了
然後我又跑去該餐廳後門看 人跟車一樣在餐廳後門出現 所以證明他根本沒離職
問題:
現在我該怎麼處理才能順利扣到他的薪水?直接進店裡錄影問員工某某某在不在
還是有其他辦法可以解決?明明人就是在裡面 可以找警察協助嗎?麻煩有經驗的
大大給我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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