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房東不願出面點交也不願退押金

作者: suber   2022-09-05 20:56:37
事實經過:
去年8/1與友人一同向這位房東承租房子,當初約定房租半年繳並支付兩個月押金和6千元
的水電瓦斯網路保證金,房東說水電等費用是一年計算一次,從保證金6000裡扣(多退少
補),我們在約到期前兩個月通知房東不續住,7/31與友人一同整理好房子遷出,並拍照
錄影上傳到與房東的Line群組裡。
事後幾天發現房東都沒讀沒回打電話也都不接,我與友人便去警局尋求協助,結果員警打
了房東的電話很快就接起來,員警解釋我們的來意後,房東便說他前些日子住院,今天剛
出院會盡快跟我們聯絡房屋點交和押金返還的事情,便打發我們離開警局,過了數天房東
主動在群組說要請我們等他10-12天待他辦好水電清算後返還押金再請我們交還鑰匙,我
們不疑有他的接受這個提案,大約過了兩週後發現房東還是沒有主動聯繫,我們便在群
組留言請他儘快處理,很快的他也回覆說這兩三天,我們就同意了,四天後我們再一次提
醒他,這次他回覆說明天、後天或是大後天可以完成,很明顯的他又再次食言,這次我就
用嚴肅的語氣說我們對他一再食言很失望已經忍無可忍請他在三天內返還押金,這次他就
已讀不回,三天後也就是今天他始終沒有交還押金給我們。
問題:
請問就目前的狀況,房東一拖再拖不願意出面點交也不願返還押金,我們在存證信函上可
以一次要求他出面點交並返還押金,還是這兩件事情必須分開成兩份存證信函分開依序寄
出呢(先點交再押金)?存證信函寄出後如果依舊得不到回應,請問我方便可直接聲請支付
命令還是必須先經過地方調解委員會調解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2-09-06 11:54:00
先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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