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11.12月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騎士全身挫傷、右鎖骨骨折,行人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事發當下由警察協助機車騎士送醫,行人自行就醫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機車騎士有強制險、駕駛人意外傷害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道路為兩線道,由於地處外環道,所以人少車多。事發地點為貨運物流公司前,
外車道停了很多貨運公司的貨車,所以機車騎士選擇行駛內車道,結果突然撞上穿越
馬路的貨車司機。事發後,機車騎士失去當下所有的記憶,從行車紀錄器上只看到機車
一路往前行駛,然後路人突然出現在鏡頭(可能是路人衣服顏色太黑、或是對向車道車燈
太亮),因為肇事騎士失意了,所以無法得知當時狀況,只能由行車紀錄器看到以上畫面
附近有路口,但應該超過100公尺,且附近無行人穿越道。
六、問題:
如果機車騎士要免責,要提出什麼理由?
路人是否有違規? 因為事發當下對向車道有事故,救護車在處理,行人有可能過馬路時
比較沒有注意,但這無法舉證,因為行車紀錄器只有人突然出現在鏡頭被撞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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