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個可惡的兄長,賭債不斷的增長,昨天我爸媽去郵局領60萬給他還債,接下來老房子
應該也不保了。
我爸媽對我不好,所以想說先立遺囑,可是我完全不想給家人,更不想給那個惡魔,打算全
部捐給慈善團體,包含不動產現金股票。
房子是我個人去年偷偷買下自己住不敢給家人知道,目前還在繳貸款中,所以資產加起來沒
有超過500萬,以後可能增減。
我年紀40歲男生不打算結婚,應該也沒人要了,我上網找很多資料,一直想要避開給家人繼
承份的問題,依舊無所獲。
問題如下,
1.如何避免給家人的繼承份,可以隱瞞嗎?
2.執行人會找律師,會不會到時候進入該私人口袋?
3.遺囑該選擇自書遺囑還是遺囑公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