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是的沒錯,原本單純的消費糾紛只因對造亂告演變成刑事案件
我日前在蝦X購物買了一項商品,覺得尺寸不合申請退貨,蝦X同意讓我退貨
於是我主動私訊詢問賣家何時要來取回退貨
賣家叫我自己付運費寄回,我不從(因賣家違反消保法19-1關於七天鑑賞期規定)
後來蝦X購物判定賣家須派員自行取回包裹,賣家未在時間內取回
系統後來退款給我
賣家收到系統通知後,再次請我把商品寄回,他再給我運費
我覺得私下承諾沒有保障,而且我被騙過所以不從
此外,賣家也違反《消保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
→賣家需自行派員取回退件
我明確告知賣家請他來收回商品,我沒有義務幫他寄回,如果再不來取回
我就把商品當垃圾處理掉了,賣家惱羞
而後,接到派出所來電,對方疑似要用侵占罪名告我
問題:
我把法條貼給賣家看,並告知相關規定,請他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賣家說他有的是時間可以跟我耗
請問,面對賣家無腦的徒勞訴訟,我可以申請移轉管轄嗎?
畢竟面對這種不懂法條亂告人的訟棍,我實在沒有時間精力到對造戶籍地開庭
賣家說我侵占,行為發生跟結果地都是在我這邊,我可以主張我的戶籍地法院
有管轄權嗎?另外,可以請警方把案件移送過來我這邊偵辦嗎?
麻煩解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