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想幫家母了解一下財產及特留分的問題
家母年輕時算是被騙婚吧
(細節沒有講很清楚)
只說有生下一個女兒A
生完後A就給男方
之後就斷絕往來沒見過面(超過50年了)
現在家母年紀大了
想到A是不是有繼承或是特留分的權利
家母覺得都沒有往來過
不想讓她有拿到財產的機會
問題:
1. A是不是真的有繼承或特留分的權利
2. 如果家母把錢都匯到我身上(該繳贈與稅會去繳)
清空名下資產,之後生活照顧都我來負擔
這樣A是不是就沒有辦法拿到家母的財產?
如果去找律寫個遺屬還是什麼文件是不是更保險?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