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3年2月27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應該有,對方事後去醫院檢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事發現場為路口中央,為避免阻塞和二次事故,我方將車停在路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目前還沒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直行綠燈,因交通繁忙車流量大,路口有對向車左轉,卡在路中央
僅留一個小縫隙讓我通過,為了安全,我減慢車速,在路口中央按鳴喇叭
左轉車就喬一個位置讓我通過,但適逢號誌變換,右方機車一綠燈就急駛而出
我和右方直行機車都沒看到對方(被左轉車擋住),雙方發生碰撞
對方翻滾一圈倒在路旁,救護車到場後無大礙,建議對方自行就醫
所以雙方到警局作完筆錄後,對方再到醫院檢查
想問責任歸屬是我方、對方,還是有可能是左轉車
但那台左轉車並未留下來處理
我可以要求處理員警調監視器開單嗎?
行車紀錄器如下:
https://ppt.cc/ftLPAx
謝謝大家
六、問題:
問題如上,想知道責任歸屬
然後之後就是給保險公司處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