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7/30(二)機車停放在省錢超市門口旁邊,
我停門口旁邊完全不阻礙正門進出,
牽車時發現正門有停一台貨車,
貨車副駕駛座擋道我機車後方,
習慣性繞一圈檢查機車,
發現右側側殼有敲傷掉漆,
貨車車廂為側開,
當下進入超市麻煩店員叫貨車司機出來,
司機出來後跟他反應機車有敲傷掉漆,
司機也有打開貨車門比對,
確認掉漆傷痕跟貨車門撞擊位置一致,
之後我報案處理,
因雙方皆非行駛狀態,
拿到是受理案件證明單,
錄完口供有留下對方聯絡資料,
因我的機車車殼有烤高單價特殊顏色,
無法立即確認受損金額。
8/1(四)接到對方公司富邦產險電話,
表示賠償只賠一塊全新原廠殼,
連工帶料估計為2000元左右。
8/2(五)確認烤漆費用為4725元(不包含拆裝寄送),
拆下送烤跟裝回去共兩次拆裝工資為800元,
來回寄送費用為300元
總共需5825元。
目前對方富邦產險沒有提高賠償金額意願,
我的要求是恢復烤漆車殼原狀。
問題:
1.請問雙方賠償金額談不攏是提告民事毀損罪嗎?
2.請問提告該準備那些資料?
3.請問訴狀需要花錢請律師填寫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